03該不該處罰?
一般社會的價值觀認為,人犯了錯就該接受處罰,因此有所謂的家規、校規、國法及國際法。大家傾向用規定及處罰來規範一個人的行為表現,來界定所謂好行為及壞行為,好行為接受獎勵及讚美,壞行為則接受責罵和處罰。
新時代的兒童心靈教育強調的是:
一、協助兒童建立起他自己的是非對錯觀點,除了基本戒律「不得侵犯他人」之外,一切都是所謂的遊戲規則,也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。大人除了積極培養兒童的同理心、教導他們同理別人的處境及感受外,也得引導孩子為自己負責;孩子必須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而非只由外在的規範來界定自己什麼可以做、什麼不可以做。
二、成人可以將大人世界的是非標準介紹給兒童認識,讓孩子知道「那是大家一般的玩法」,「如果你不遵守(比如上課時吵鬧),不代表你是錯的,只代表你妨礙了老師的教學及其他小朋友的學習,而大家會不喜歡你。」那麼孩子也會產生自己的選擇。
三、如果犯了錯就應該「不要再犯」,且必須對受害者做出補償,不需要再扯上「懲罰」的觀念。有些兒童愈懲罰愈犯錯,愈處罰愈故意;有些兒童只因怕被處罰,所以不敢犯錯,一旦沒人管便胡作非為。不論是被人處罰或長大後的自我懲罰,完全沒必要,對犯錯的事實及受害的人一點幫助也沒有,有時只在完成一個無意義的「正義原則」及令自己的良心稍安罷了。
cr:在孩子心裡飛翔
圖片cr:logo
留言列表